2025年07月05日 17:34知飞教育
新疆和田学院是经教育部2024年5月批准,以和田师范 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的公办全日 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代码为10765。
一、学校概况
在教育部、自治区党委的关心帮助下,现有天津大学、复 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长安大学等4所教育部部属高校,北 京市、天津市、安徽省21所省市属高校对口支援。教育部师范 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西南大学组团由西南大学牵头山东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支持师范教育专业。新疆大学牵 头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对口帮扶。
新疆和田学院现有在校生20078人,来自全国29个省(区、 市)。现有17个二级学院,分布在3个校区,其中昆仑路校区 有9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南校区有3个二级学院、北京路北校 区有5个二级学院。
学校加速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 努力办成涵盖教育学、医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 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特色鲜明、有重要影响的地 方型、综合型、应用型本科高校。
目前,学校有南疆地区民族文化与教育重点研究基地、新疆和田特色中医药研究重点实验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 药材及制剂质量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新疆和田中药民族药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 地以及22个地区级研究中心。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 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三、学籍管理
(一)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 科)毕业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 不能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因故 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未请 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延迟等正当事由的,视 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 息、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 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 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 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需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 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 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依据《新疆和田学院学籍管理办法》,“专升本” 学生学籍管理纳入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并进行学籍注册。“专 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
四、培养方式
“专升本”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两年,根据录取 情况实行单独编班,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定专门培养方案。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4000元/学年、理工类3500元/学 年、文史类31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6 人间)、1000元/学年(4人间)。
六 、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拟升专业教 学计划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标准的,由学校颁 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 本校专科起点xx 专业本科学习”,符合学习学位授予细则条件 的,授予相应门类的学位证书。
七、招生专业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自治区公布计划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新疆和田县昆仑北路1号(昆仑路校区)
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北京路南校区) 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号(北京路北校区)
2.邮政编码:848000
3.联系方式:
教务处:0903-6733252
学工部:0903-6733225、2517225
4.学校网址:
官 网:https://www.xjhtc.edu.cn
招生网:https://www.xjhtc.edu.cn/zsw/
九、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适用于新疆和田学院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 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经上级审批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二)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 受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简章由新疆和田学院负责解释。
预约07月17日 19:00-21:30
交流群: 8787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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