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5日 17:55知飞教育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标识码:4165013628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简介
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多科性政法类普通公办本科院校,坐落 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学校是全国政法院校“立格 联盟”成员和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承担着培养服务新疆社会 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法治人 才和新时代戍边人的光荣使命。
学校前身是1984年创办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改工作干部 学校(1996年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警官学校,2003年升格 为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2002年成立的石河子大学科 技学院。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整 合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办学资源,转设为新疆政法学院。40 余年来,学校通过培养法治专业人才、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和 承担兵团政法干警培训任务,陆续向社会输送了大批德法兼修、
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学校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新校区 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校园各类建筑融合汉唐风韵,兼具西北 大气豪迈之姿,从空中俯瞰沿南北中轴线对称布局,具有典型的 中华文化特征。学校建有集藏书、阅览、展览为一体的智能化、 信息化、数字化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1万册、电子图书50万 余册、690余种纸质期刊、46种报刊,可使用知网、万方、 Web of Science 核心合集数据库、威科国际大百科信息库、中国 法律知识资源总库、北大法宝数据库等中外文数据库31个。学 校已建成模拟法庭、数字法庭、监狱学物证、数智财务、虚拟仿 真、计算机专业网络、电子技术物理等31个专业特色实验室, 正在推进建设“南疆遥感大数据与国家安全创新中心”和“网络安 全与计算法学交叉创新实验室”两个科研平台,大力保障高标准 教育教学。
学校设有22个党政管理机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 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 院、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8个教学机构,34个本科专业, 其中国家安全学为全国首设本科专业。学校法学学科是兵团培育 学科,办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 中专任教师48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超过30%,具有博士学 位和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7%,省级人才11人。学校面
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800余人, 疆外生源逾半数。
四年多来,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教师参加教学 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5项、省部级奖项36项,学生参加学科竞 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67项,26个创新创业项目获得国家级 立项。立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340 余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 5项。多次举办全国性大型学术会议,其中,2024年7月高质量 承办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第十三届高峰论坛。
2024年8月,学校纳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 计划”,由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 贸易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5所内地著名高校“组团式”对 口支援建设。学校每年选派本科生赴对口支援高校交流学习。学 校积极服务政法领域、地州(师市)区域建设,与喀什地委、和 田地委、兵团公安局、兵团检察院、兵团司法局、兵团监狱管理 局等自治区和兵团有关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教育资源优 势,开设各类培训班20期次,3000余人次参训,其中南疆五地 州学员占比超过70%,持续增强服务南疆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贡献度。
二、招生计划
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 方网站查询,最终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下发的计划 为准。
三、培养方式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被录取的 考生统一转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按学校制 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日常教学 管理与学生管理工作由培养各二级学院负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5年普通高职(专 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在新疆(含兵团)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 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3.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4.2025年8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五、投档录取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划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成绩优 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执行如下:
文科类专业学费3100元/每生每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500 元/每生每学年;财经类专业学费3200元/每生每学年。
住宿费:10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800元/每生每学 年 ( 6 人 间 ) 。
如果国家调整年度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
七、入学报到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普通高 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报到时不能提供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 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三)学校在学生入校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 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 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 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 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四)经正式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编入我校相应本科专 业三年级学习;
(五)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不得转专业。
八、毕业证书颁发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 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 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九、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经学 校授权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本校专升本招生 相关事宜。对假借新疆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 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政法学院以往有 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时,以本简章为准。如遇国
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工作地址: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
学校网站:http://www.xjzfu.edu.cn
联系电话:0998—58862220998-5886223
传真:0998-5886225
监督电话:0998-5886020
教务处学籍科电话:0998-5886070
电子信箱:zsb@xjz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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