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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5年05月16日 14:48知飞教育

桂林旅游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的通知》(桂考院〔2024〕27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将桂林旅游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学院

部标代码:11837

办学性质和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就读地点:桂林旅游学院雁山校区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

邮编:541006

桂林旅游学院网址:http://www.gltu.edu.cn

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其他费用:

(一)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公寓式宿舍6-8人间(含空调):1050-1330元/生·学年;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保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费用。

2.代收费:体检费按实际医院体检收取(2024学年医院体检费单价55元/人,仅供参考);教材费在学年开始进行预收,学年结束根据学生教材使用实际情况结算(2024学年预收教材费800元/人,仅供参考);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实际审批为准;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际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生对象

(一)普通考生。广西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后的三年级在校学生;区内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一年内的大学生士兵。

(三)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内。

(四)2024年通过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 生工作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五、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各招生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在校学习、在部队服役或在单位工作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或所受纪律处分在报名时已解除。

六、投档工作

(一)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照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分别划定普通考生(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除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的专升本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设置和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要根据已报考的考试科目对应的普通本科学科门类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大类的相关专业填报志愿。

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共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专业志愿分别填报。

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

(三)排序投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我校投档。

1.普通考生。

依次对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其他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1)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2.退役大学生士兵。

依次对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投档录取。

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七、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一)我校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二)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和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足额录取。

八、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将根据录取工作要求在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我校2025年专升本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网址:https://zsbgs.gltu.edu.cn/。

九、学习形式

考生录取后将进入我校普通专升本相应专业班级进行学习。

十、颁发学历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学生毕业后颁发本科高校毕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一、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二、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分别采取“奖、勤、助、补、贷、免”等各种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以上各种政策详细信息请登录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生资助服务--国家资助政策”板块查询。

十三、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进度和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公布在招生办公室网站,录取通知书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3690077、3690122

投诉电话:(0773)3691088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gs.gltu.edu.cn/

十四、附则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桂林旅游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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