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21日 17:22知飞教育
一、录取办法
(一)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专业考试、测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或委托的高校或职业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测试成绩。
3.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综合考试、测试科目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招收区属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优秀应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3)考生在校期间须完成宁夏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的《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分学校分专业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中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并成绩合格,且修完普通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能够在录取当年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满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或者从宁夏应征入伍时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役期满退役后未被专升本招生录取的人员;
②经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公示无异议者。
(三)投档程序
1.遵循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批次及程序进行投档。
2.高职(专科)升本科各专业招生列入自治区高职(专升本)招生录取。
(四)录取程序
1.学校严格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专科升本科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录取。专科升本科录取顺序为先录取退役大学士兵,再录取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最后录取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的考生。高职(专科)升本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总成绩相同,文史类按大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后,颁发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毕业生就业采取学校指导、择优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等方式。
三、收费标准
新生均按国家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
注:我校优势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电子信息工程、绘画)学费上浮10%。
2.住宿费:
六人间(古雁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900元/每生每学年(有室内卫生间);
文苑校区:
800元/每生每学年(无室内卫生间)。
3.根据宁价费发〔2014〕18号和宁价费发〔2015〕19号文件规定,对宁夏南部山区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农村户口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含国营农林牧场)按学费标准的30%收取,其他宁夏籍师范类专业学生按70%收取。
4.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四、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学生综合奖学金、筑梦奖学金等。
2.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香港海鸥助学金等。
3.其他资助: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师范生伙食补贴、临时特困补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宁夏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五、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 https://www.nxnu.edu.cn/
招生网站:https://zs.nxnu.edu.cn/
学校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古雁校区)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文化巷(文苑校区)
六、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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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07月05日 09: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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